黄圣依公司回应“侵权门" 不想配合炒作

黄圣依在春晚演唱的歌曲《天天向上》遭遇“侵权门”。日前,某歌坛新人直指黄圣依作品《天天向上》侵权,并要求其停止演唱该歌曲。新浪娱乐致电黄圣依所在宇乐乐唱片公司工作人员刘小姐......

8/1/2008 5:39:14 PM    来源:    作者:    [字体: ]

   黄圣依在春晚演唱的歌曲《天天向上》遭遇“侵权门”。日前,某歌坛新人直指黄圣依作品《天天向上》侵权,并要求其停止演唱该歌曲。新浪娱乐致电黄圣依所在宇乐乐唱片公司工作人员刘小姐,她说:“这件事很明显是炒作,我们不想配合炒作,使事件升级。”

  近日,菲妮文化发表声明称,“黄圣依及其所属公司为其发表、使用的歌曲《天天向上》,词曲版权均为我公司独家所有,未授权与黄圣依及其所属公司使用。经多次交涉,黄圣依仍未停止侵权行为,并在众多公共场合以及商业演出中使用歌曲《天天向上》。今后任何公司及个人未经许可,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《天天向上》。”

  刘小姐说,两天前就看到这个新闻,一直不予理会的原因是“这件事很明显是炒作,我们不想配合炒作,使事件升级。”而现在,之所以要站出来回应,是因为“这件事对对黄圣依很不公平”,“我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回应这件事。”刘小姐说。

  对于之前菲妮文化就《天天向上》侵权所发表的声明,刘小姐说,首先,黄圣依自步入音乐之路,惟一签约的就只有宇乐乐唱片公司,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“新、老东家”一说;其次,如果《天天向上》果真有版权问题,黄圣依首张同名专辑何谈能通过国家版权局的审批,在全国公开发行?其三,假如黄圣依没有演唱的权力,《天天向上》如何能够登上200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?最后,即使歌曲版权存在问题,有权追究相关责任的也应是词、曲作者本人。“更重要的是,黄圣依专辑的记者会上,《天天向上》的作者亲自捧场,其实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。”

  对于有声音质疑该事件为两家公司联手炒作,刘小姐说:“这种手法太老套,就算想炒作也不会炒作我们艺人的负面新闻吧?”同时表示,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。新浪娱乐随后致电菲妮文化负责人那小姐,但手机处于关机状态。 jzb/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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